「網紅」是被網友追捧而走紅的人;能把人氣轉化為買氣,進而創造收入,就可以稱做「網紅經濟」。
根據中國第一財經商業數據中心《2016中國電商紅人大數據報告》估計, 2016 年網紅產值可達 580 億人民幣,約 2,900 億台幣,超過 2015 年中國電影總票房 440 億人民幣。
作為中國“2016年第一網紅”的Papi醬,從2015年8月開始,她便在個人微博上發布一系列的秒拍影片以及原創短片,憑借其張揚的個性、浮誇的表演等迅速引爆網路;2016年3月,Papi醬獲得了資本市場共計6000萬新台幣的投資;2016年4月,Papi醬的第一支廣告以1.1億新台幣的天價賣出。
而台灣的網路紅人,目前風頭最盛的就屬谷阿莫,擅長將冗長的電影濃縮成3分鐘短片,用詼諧搞笑的口白點評,迅速竄紅於網路平台。目前臉書上已達200萬粉絲,近來更傳出市府為宣傳世大運找谷阿莫合作,卻因為90秒影片開價25萬元而談判破局。
隨著技術與市場的升級,網紅已經從現象,逐漸轉形成為一種經濟產業,通過網路走紅、通過網路變現,成為一個鮮明特徵。